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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援助范围增37万人
发布: 龙禧   来源: www.hblxls.com   时间:2018/8/31
 
  昨天,《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》正式实施,根据该《条例》规定,接受法律援助范围的标准从低保线提高至低收入家庭,北京市因此新纳入法律援助的市民新增了37万人。

  此前,北京市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基本以城乡低保线为准,即家庭人均月收入410元,而《条例》则将这一标准提高到低收入家庭,即家庭人均月收入697元执行,根据测算,此前本市登记的低保人群有23万人,而符合低收入者援助标准的人数达到了60万人,新增37万人。这将使一大批此前不能接受法律援助的居民纳入法援的范畴,成为昨天刚实施《条例》的最大亮点。

  据了解,昨天虽然是《条例》实施的第一天,但是东城区司法局已经依照新标准为一名15岁的少年提供了法律援助,他接受援助的事项是医疗事故纠纷。而此前,医疗事故也并不在法律援助的范围。

  此外,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过程中所涉及的诉讼费、公证费、鉴定费以及法律援助人员在办案中查阅档案资料、从事调查取证活动所涉及的相关费用,按照国家规定予以免收、减收或者缓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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